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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祭活动开展传统教育

  2019-04-05
 4月4日上午,清明节前夕,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民族精神,引领我院干警追寻先烈足迹,继承先烈遗志,忠诚履职担当,静乐县院组织党员干警来到静乐县烈士陵园开展公祭活动。
  党组书记、检察长边小平、副检察长邱海波代表全院干警敬献花篮。
  

 

  

   

  干警在烈士陵园纪念碑前,肃穆而立,鞠躬默哀

   

  

  干警们在烈士纪念碑碑记前驻足瞻仰先烈事迹


  通过这次活动,干警们表示,要感谢先辈们的付出,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把党的优良传统体现到日常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身检察工作中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静乐县“四八”烈士纪念碑简介   

  

  静乐县烈士陵园位于静乐县汾河之滨。1945年12月,静乐全境解放,县委、县政府即决定为我县抗日烈士修建烈士纪念塔。1946年4月8日,出席国共谈判与政治协商会议的中国共产党代表王若飞、(博古)秦邦宪乘飞机由重庆回延安向党中央汇报工作,同机回延安的还有刚被党组织营救出狱的新四军军长叶挺、出席在巴黎举行的世界职工代表大会回国的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书记邓发及著名爱国教育家黄齐生先生等9人,因飞机失事,不幸在山西省兴县黑茶山遇难。按晋缓边区行政公署批示,本县抗日烈士与“四八”烈士名录融修一塔,静乐“四八”革命烈士纪念碑由此得名。静乐县烈士陵园经四次修缮迁移,现址于2008年建成,纪念碑上刻有镏金毛体“死难烈士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