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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有序推进阳光检务工程建设
时间:2015-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按照省、市检察机关的具体安排,紧紧围绕检务公开的根本目的,结合当前信息传播格局,辩证性地提出检务公开工作“开放化、动态化、信息化、技术化、公开化、规范化”六个核心要素,扎实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

  以开放化和动态化,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开放和动态,是检务公开工作方式和内容的两大要义。该院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开放心态,一是整合直接面向公众的窗口部门,设立了办理对公业务的案件管理中心接待大厅和办理对私业务的检务接待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设置检务公开栏,公布执法办案流程和要点。三是开通网上控告、举报、法律咨询等服务窗口。四是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 “检察长接待日”等工作,倾听社情民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该院全面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从司法依据和结果等静态内容进一步扩展到动态的执法办案全过程,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依法公布法律文书,依申请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等,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信息化和技术化,带动检察宣传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加强新媒体时代检察机关舆论沟通能力,积极引入新媒体新技术,并将其作为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建设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2015年8月,我院上线运行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并成立检察信息中心定期发布工作动态、接受网上举报、处理涉检舆情等。二是在检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查询平台,来访者可通过点击触摸屏相应内容,自助式查询检察机关历史简介、机构职能、人员情况、工作动态、法律依据,还可以查看已公开的法律文书、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进行辩护人、代理人预约登记。三是设置户外电子宣传屏,滚动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和公益广告、检察动漫宣传片等,成为预防职务犯罪、普及检察职能的又一有力平台。

  以公开化和规范化,形成内外监督合力。我院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公开的事项从办案流程扩展到案件实体信息,从机构职责扩展到主办检察官个人履职情况,知情面从向“两委员一代表”扩展到全社会公众,初步构建起检察队伍信息、检察政务信息和检察案件信息“大公开”的格局。

  目前,我院已经形成了检务公开和业务运行一体共建、服务群众和检察工作统筹推进的良好格局。这得益于该院牢牢把握检务公开的核心和关键,有针对性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下一步,我院党组将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各项体制机制,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检务公开新模式,为打造检察机关品牌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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