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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院坚持“检察开放日”制度
时间:2015-10-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实施“检察开放日”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学生、乡村代表以及新闻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来检察机关参观阳光检务大厅、办案工作区、院史馆等设施,主动介绍检察工作职能、执法办案工作流程和检察工作纪律,召开座谈会,开门评检、相互交流、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强化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报和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情况进行评查。主动介绍和报告阳光检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评议,主动让公众和媒体参与检务公开的监督活动,积极打破检察机关神密感,以更加开放、透明、公开的阳光检务,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检察开放日活动

        

                    为检风检纪监督员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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