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人大工作报告
时间:2020-05-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静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边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静乐检察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以推进“四大检察”为主线

  

  

  以开展“十项业务”为重心,精心谋划,主动作为,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围绕“四大检察”多点发力,各项检察业务协调开展

  一年来,我们围绕高检院确立的“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工作目标,紧扣静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多点发力,扎实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1、宽严相济开展刑事检察工作,倾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局面

  一年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50件7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件56人,不捕49正在审查1件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6件104人(其中,县监委移送2案2人),向法院提起公诉89件109人,不诉4件6人。在刑事案件审查工作中,我们始终把维护和谐稳定的治安局面作为价值追求,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为工作理念,有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从严快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依法严惩贯穿于黑恶案件审查办理全过程,共批准逮捕涉恶犯罪1件5人、起诉1件5人。在持续保持对黑恶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坚持实事求工作态度与依法独立的法治原则,对侦查机关以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1件3人,充分保证了扫黑除恶斗争的精准性。该严则严,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33人,起诉3件3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涉枪涉爆等犯罪,批捕30件38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当宽则宽,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全面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审查工作中的重要地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9件32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对立节约了刑事司法成本。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同步推进努力让人们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其中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已纠正10件次,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已纠正3件次。对判决不当的刑事案件提出抗诉1件7人。按照监督改革的要求,向静乐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了检察室,实现了从侦查阶段开始刑事案件的同步监督。

  2、多措并举开展民事检察工作,倾情保护弱势群体及民事诉讼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狠抓案件办理。依法主动履行民事审判活动监督,针对审判超期、送达违法等程序性违法问题进行监督,办理审判活动监督类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被法院采纳。二是更新办案理念,转变“重刑轻民”思想,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依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办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起诉案件3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3份,法院均作出相关判决,较好的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对法院超期执行和怠于执行等问题进行专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检察建议4份,为解决执行难问题作出应有的努力。三是加大释法说理、疏导教育和化解矛盾的力度。与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强业务联系,建立联系点,进一步畅通民事行政案件申请监督渠道。四是在法院设置了检察监督案件受理宣传专栏,方便群众了解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宽检察监督案件来源与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

  3、主动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倾心守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家园

  以“携手清四乱”、“水、大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舌尖上的安全”、“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在守护一方蓝天净土,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促进国有文物保护方面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办理21件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份,通过案件办理,一家养殖户迁离河道,140余立方垃圾被清运,0.5公里被侵占河道得到整改;资源保护领域立案8件,发诉前检察建议8份,通过办案2处被侵占的耕地得到修复,16家非法采水、排污的摊点被关停;食药领域立案2件,发诉前检察建议2份,通过办案5家无证经营的食品摊点得到整改,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文物保护领域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通过办理国有文物保护案件,静乐境内2处市级文保单位的保护措施得以落实,相关文物得到了妥善安置。

  二、追踪热点问题精准施策,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机关使命担当

  一年来,我们聚焦发生在民生领域以及社会公共领域的热点问题,积极参与、深度介入、精准施策,有效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宣传与打击相结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开展“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和套路贷”法治宣传,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2人。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金融犯罪,起诉1件1人积极开展打击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工作,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22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帮扶力度,主动融入县委脱贫攻坚主战场。我院派驻娑婆乡西沟村的驻村工作队和结对帮扶干警,严格落实县委政府脱贫攻坚的各项安排部署,重点围绕解决群众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四帮四十知”内容积极开展“八看八帮扶”和“五个一”帮扶活动,进一步提升帮扶质量,巩固帮扶成效201912月我院所包西沟村成功接受了全省对贫困村的退出评估。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按照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的方案》,与教育部门讨论协商,3名院领导及检察官担任了全县3所重点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校园开展了4次法治巡讲活动,共同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起诉3人,2018年附条件不起诉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有效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努力改善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诚信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县检察院成立了“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侵犯民营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为民营经济顺利发展提供优质法治环境和检察保障。

  三、聚焦落实司法责任制谋篇布局,司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一年来,我们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这一核心要求,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各项司法改革配套措施,检察工作在改革中释放出新的活力。捕诉一体化办案体制全面确立。全面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增强全流程全链条意识,统筹兼顾批捕、起诉、监督等多项办案任务,刑事侦查“提前介入”更加规范有效,捕后引导取证更加富有成效,案件质量有效提升,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案件数大幅下降。内设机构完成历史性调整。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改革后的内设机构由原来的九个调整为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与政治部、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人员相应调整配备到位,改革调整后的内设机构职能配置更加明确、更加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人员分类管理在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彰显。通过遴选补充入额员额检察官3名,目前实有员额检察官8名(含院领导3名),占全部政法专项编制26人的30.7%,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的管理模式、职责定位、考核方式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制度扎实推进,全年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2次,充分履行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量刑建议工作更加精准,提出量刑建议91次法院采纳68次,采纳率达到75%。

  四、着眼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落实措施,检察队伍建设成效卓著

  一年来,我们着眼于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形象鲜明的专业化检察队伍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检察队伍建设措施,在提升检察队伍素质的工作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努力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整体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召开“对标一流、寻找差距”业务分析会和述职评议会,对标对照,联系实际,寻找差距,补齐短板。进一步激活改革意识、创新精神、开放思维和市场理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上率下领学促学,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班子成员全院干警讲授专题党课8次,机关3个党小组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组织全院干警赴延安参观学习接受红色教育,传承延安精神,体悟梁家河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课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3篇。深挖根源查摆问题12条,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全部整改完毕。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投资80余万元完成了检察委员会多功能会议室建设,新购置10余万元的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等一批办公办案设备,提高了办公办案质效,使现代信息化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智慧检务”及检察信息化建设得到创新发展。紧盯关键少数,不断强化班子凝聚力。配齐配强院领导班子,增配一名副检察长、一名政治部主任、一名专职委员,增强了班子凝聚力;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制彰显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效应,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全年共办理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刑事案件11起,出席法庭支持公诉2次。副检察长办案量达到了员额检察官办案总数的30%以上。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认真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党章党纪党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去年8月份,院党组及时对新任院领导干部做了廉政教育谈话,先后组织三次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开展检风检纪整顿,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范措施,抓紧抓实日常监督,不断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主动公开检务,畅通检察工作外部监督渠道。积极畅通代表、委员监督渠道,接受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我院扫黑除恶工作专题视察;全年共举办“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携手关爱,共护明天和“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三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3批5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市级劳模、学校师生代表、民营企业代表人士等视察检察机关,评议检察工作,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件56人次,办理申诉案件1件1人;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严格落实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11条,法律文书60件,发布“两微一端”信息213条,其中原创信息37条,被省市院转发3条,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厚爱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们更应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静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仍需加大力度;三是检察业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的历史欠账过多,亟待着力持续加强;四是县检察院目前存在案多人少、编制短缺,检察官断档的问题比较突出。五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检察工作安排意见

  2020年是我县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决胜之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贯彻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县政法工作会议和本次会议精神为落脚点,锐意改革,求实奋进,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静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把安全稳定作为头等大事,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以决战到底的勇气,始终把“破网打伞”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严惩金融、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的犯罪活动。用好公益诉讼依法治污利器,全力守护好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静乐。要持续深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项活动,全力支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积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为静乐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正法治氛围。

  二是以更优服务践行新时代检察为民初心。持续严惩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和脱贫攻坚策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重点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及涉农犯罪,确保党的涉农惠民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严惩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各种坑农害农犯罪。加强特殊群体司法保护,继续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系统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每一起信访案件。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单位创建活动,为推动平安静乐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以更实举措强化”四大检察“监督。认真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检察办案效能。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促进公安、法院执法司法规范化。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牵引,主动承担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监督力度,不断做强民事检察。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切入点,不断拓展案源,逐步扭转行政检察这个“短板中的短板”,在化解行政纠纷上努力发挥更大作用。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以诉前程序为最佳途径,携手各方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以更严标准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勇于担当作为,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以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提高检察办案质量,积极规范司法办案流程,强化执法监督。不断加大检察宣传、检务公开工作力度,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把“智慧检务”与信息化建设全方位对接。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针对本院干警违法案件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免疫力,努力打造一支“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更加崇高,责任更加重大,我院将以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为契机,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得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求实奋进,争创一流,努力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附件:相关专业术语解释和说明

    

  “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分析检察机关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第一号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共同领导,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共同倡议发起的专项行动,由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河务局联合实施。主要任务是依法集中整治黄河流域“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活动2018年8月28日,最高检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捕诉一体捕诉一体化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对自愿认罪和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体和程序上予以从宽处理的制度。

  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指检察机关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四大检察”第一,刑事检察。人民检察院按照法律规定,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査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检察;第二,民事检察。检察机关对法院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即检察院审查发现生效民事裁判存在错误的,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执行活动不当的,存在虚假诉讼的,检察院都有权进行监督;第三,行政检察。检察院对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即检察院审查发现生效行政裁判存在错误的,审判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执行不及时、执行有误的,检察院都有权进行监督;第四,公益诉讼检察。指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的活动。

  “六最”营商环境“六最”是指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智慧检务”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检察机关的办公、办案、服务、决策的智能化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一种全新检务运营模式。

  “五个过硬”“五个过硬”是指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在线服务-网上举报
在线服务-控告申诉
在线服务-中国检察听证网
在线服务-检察长接访预约
在线服务-律师预约
在线服务-远程视频接访
检务公开-本院介绍 检务公开-领导介绍
检务公开-联系方式 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静乐检察微信 静乐检察微博

版权所有 山西省静乐县人民检察院 丨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丨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