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静乐县人民检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办国家机关人员的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职能。
二、 机构及组成单位情况
1、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为独立编制预算机构,下设五大内设机构就,包括:综合保障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
2、人员构成情况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共有37人,其中上划36人,有1人留在地方财政。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我院预算数据比2017年增加了113.74万元,之所以增加是因为2017年预算数字里没有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的预算。另司法体制改革后。虽然有转隶人员,但增加了办案绩效收入。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1.06万元,比2017年减少3.94万元,原因是2018年拨付的机关运行经费中包含了,因公出国(镜)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运车运行及购置里包括,公务运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6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比上年减少3.94万元;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中,有车辆划转到监察委以及部门个别人员转隶到监察委导致干警减少,所以经费数额相对也减少了。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7.0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5万元。原因是2018年经费里边增加了书记员的工资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万元。
五、其他说明
(一)没有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截止2018年初,我院有3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公务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机要通信车。
2.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位于静汾西路31号,建筑办公大楼和信息技术用房总面积为3764.62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每个办公室配有办公桌椅,铁皮书柜、专网专线以供检察系统正常办案使用,也有部分办公室配有便携式电脑,碎纸机,打印机等辅助办案使用。
(三)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四)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