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2日在静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4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静乐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将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开展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政治轮训,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静乐检察的鲜明政治底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静乐经济社会发展与基层治理。
(一)坚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4件35人,提起公诉45件78人。深入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办结电信诈骗犯罪案件6件8人。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社会危害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12件17人,不起诉19件21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积极开展联企服务,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因地制宜推动形成静乐藜麦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格局。认真贯彻“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努力当好企业发展“护航员”。以“检察官进民企、服务零距离”为主题,组织干警对华启顺、稼琪藜麦等8家企业开展集中走访6次,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9个。
(三)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衔接,规范提前介入,进一步明确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时间节点、程序要求等,优化监检衔接配合,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落到实处。共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8件13人,起诉7件12人。检察长带头承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
二、站稳人民立场,在落实司法为民中践行检察初心
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稳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做优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城市充满法治温度。
(一)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紧紧围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针对酒店、商超、餐馆的预制菜标签标识不齐全、未经检验进行售卖、未提供商品具体使用说明、储存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综合运用联合调解、司法救助、引入社工等举措,守护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高度重视涉妇女权益民事执行类申请监督案件,对遭受民事侵权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辅助性救助措施,竭力保障妇女正常生产生活,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配合、支持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二)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提前介入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引导侦查,推进“一站式”办案模式,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努力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件5人。做到“宽容但不纵容”,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批准逮捕9件16人,起诉8件16人。严格落实从业限制、强制报告制度,坚决将不适格人员挡在门外,对1593名教职员工开展入职查询。联合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和社区网格力量,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针对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群体提供上门法治宣传20余次。协调承办“壹基金”温暖包发放活动1次,惠及困难学生100余人。
(三)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来信来访制度,确保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回复制度畅通,切实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降低积案率和重复信访率。常态化落实领导包案、和解调解、检察听证、多元救助等,对涉检信访风险较大案件通过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措施,把矛盾化解在源头,全力服务社会治理。积极落实“应听证、尽听证”工作要求,院领导主持公开听证案件6件22人。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将救助关口前置,加强与法院、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多渠道掌握救助线索,整合救助资源。坚持“应救尽救”,解决信访群众燃眉之急,开展司法救助 3件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
三、推进高质效办案,在坚守公平正义中书写检察答卷
坚决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推动个案办理高质效、检察履职高质效、执法司法整体高质效相得益彰,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维护司法公正。
(一)行稳致远推进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全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纠正漏诉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43件,其中核查纠正脱管漏管19件,均被采纳并书面回复。圆满完成对原平市检察院、原平市司法局、神池县检察院、神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交叉巡回检察。
(二)加大力度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积极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大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案件的监督力度,共办理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检察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已裁定再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司法理念”,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0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1.5万元。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2件。严格把握可处罚性原则,努力推动社会治理实现闭环,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2件。聚焦案件实质性争议,促进化解矛盾纠纷,办理行政实质性化解争议案件1件。
(三)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件。其中3起案件被省检察院评定为高质效案件,针对段家寨梁家村公路护坡塌方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建上挡墙147米,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立案监督,督促解决了静兴高速高架桥下雨水倒灌农田等系列遗留问题;推动解决了“静乐八景”各类环境及安全隐患问题,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综合提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办理乡村环境治理及河道污染公益诉讼案件35件。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助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办理城市建设综合治理案件4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消除安全隐患多处,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3件。重点解决了一批交通事故频发的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办理相关案件15件。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力度,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品安全领域案件3件。办理保护国有财产案件2件,督促静乐县水利局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39万余元。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保护公益相统一,办理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
四、深化改革创新,在优化管理中为检察赋能
持续优化检察管理,强化数字检察应用赋能,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贯通推进“三个管理”,切实把检察管理从单纯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一)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遵循检察官办案权责清单,健全绩效评价、质效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入额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83件。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让检察官肩头有压力、办案求极致。
(二)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切入口,将管人和管案相结合,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自查+抽查+重点评查”,既评查法律适用、事实认定等实体环节,又评查办案期限等程序事项,还评查办案效果。及时总结优秀案例办理经验,着力打造模范案例、模板文书,对不合格、瑕疵案件当面点评、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三)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按照“建用结合、以用为主”的工作思路,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推广活动为抓手,自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个,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10个,通过适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发现案件线索,协助办理案件10件,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的水平逐步提升。
五、全面从严治检,在自我革命中锻造检察铁军
聚焦理念和能力现代化,一体抓好队伍教育、监督、管理、提升,始终把固本强基作为有力抓手,持续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
(一)始终抓牢政治建设。高质量开展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1次,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2次,在学思践悟中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党建、意识形态“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5次。
(二)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细化落实22项举措,紧扣“六大纪律”等内容开展集中研讨、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党纪知识问答等活动10余次,干警撰写心得体会105篇。部署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用情用心用力办好全国性、全省性“15+15”民生实事,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成了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对全院检察干警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等问题专项排查44人次。
(三)持续强化队伍建设。聚焦检察业务及应用实际,压实教育培养青年干警“传帮带”责任,做好检察人才梯次建设,运用检察官等级晋升考核、考察识别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等机制,激励干警主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以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为重点,用足用好考评机制,全力纠治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持续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年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07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44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断做实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各位代表,这一年,我们坚守为民初心,能动履职尽责,为全县社会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贡献了检察力量。静乐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1名干警撰写的《用爱呵护,检察温情照亮迷途少年“返航路”》案件信息被最高检门户网站办好“群众事” 答好“民生卷”专题予以采纳。1名干警在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被评为“业务能手”。12名干警撰写的理论文章在《山西检察》、《忻州检察》等省、市级政法刊物发表,其中1名干警撰写的《数字检察背景下政法协同平台在基层检察院的建设与应用》荣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征文活动优秀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相关行政司法单位的协助配合,得益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我谨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检察环节轻罪治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有短板,办理具有典型性检察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改革创新还需加力,数字检察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有差距,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力解决。
2025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持续践行人民至上,深化能动履职,做实诉源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增进民生福祉、筑牢党的执政根基,协助配合各部门办好全国性、全省性“16+11”民生实事。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高质量建设幸福美好静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擘画新蓝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工作,切实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二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政治安全摆在头等重要位置,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案件。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强化线索排查与核查,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等深挖隐藏线索。积极参与“净网”专项行动,协调完善打击治理“网络水军”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三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功新时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导向,深化数字检察战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实现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立足检察主责主业,坚持守正创新,转变理念,建立健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努力根据工作实际,类案线索,调研情况等完成法律监督模型设计,并加强应用,从根本上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以更优举措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切实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持续开展“检护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强化对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保护,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在办好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同时,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和公共利益保护。聚焦因案陷入困境受害人,更好发挥“救急解困”功能,展现“司法为民”政治担当。
五是加强法律监督破解新难题。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刑事检察要全面化履职,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重点聚焦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民事案件违法执行以及虚假诉讼、“纸面服刑”等;民事检察要精准化履职,加强对民事审判程序、人员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对“民转刑”案件会商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梳理,及时发现、有效预防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防民事纠纷转化为极端恶性案件;行政检察要实效化履职,尤其是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等衔接配合;公益诉讼要系统化履职,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办案力度。聚焦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有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
六是建设高素质检察铁军。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培育打造具有静乐检察特色的党建业务融合品牌。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加强政治培训与业务培训,以政治能力提升引领专业能力提升,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以严管厚爱促检察人员担当尽责。以培育“一人多岗、一人多技、一岗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实案实训。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正风肃纪,牢牢守住队伍廉洁自律底线。
各位代表,踏浪前行风正劲,新航程上著华章。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永葆奋进“姿态”,加足奋进“马力”,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静乐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