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4月11日在静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落实,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工作,全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起步开局,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奋进新征程中把牢“检察方向”
检察机关政治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内容,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在奋进新征程的道路上,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一)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义。班子成员坚持把党的二十大对检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第一课”、“必修课”纳入检察干警年度学习计划及各类培训中,全年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个人自学16次。
(二)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与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等相结合,持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相关读本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党性修养。围绕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召开支部委员会2次,党员学习讨论会5次,党小组会8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干警全部纳入读书班,共举办读书班4次。
(三)全面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与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每月组织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省、市、县委的最新贯彻举措。利用“学习强国”、“三晋先锋”、干部在线、中检网等学习平台,让全院党员干部养成“每日必学”的良好习惯,真正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牢记服务大局职责使命,高效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县委中心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和依法治县的任务部署,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一)擦亮法治静乐建设检察底色。院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检察长带头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做到重点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坚持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重大法治事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法治实践中担当尽责。坚持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规矩,自觉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重大事项,重要法治决定和方案备案、重要法治信息及时报送。
(二)坚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保障政治安全、经济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批准逮捕26件33人,起诉61件75人。积极适应犯罪结构变化,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准逮捕10件14人,不起诉10件1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1.3%,诉前羁押率44.29%。重拳打击赌博犯罪、新型毒品犯罪及涉黄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起诉6件8人。
(三)服务保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重点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办理2件2人。持续加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牢固树立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理念,上下联动、一体履职,通过打通业务壁垒,优化履职方式,融合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作用,做好“一案四查”,全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
(四)创新履职持续推进企业合规工作。探索建立涉企合规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助推企业合规全流程适用。通过成立合规护企办案组,建立涉企案件专人负责制,提升工作质效。院领导分包联系、主动走访8家企业,听取企业家咨询事项15次,主动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件1人。
三、坚决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理念,以法治之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守初心为人民司法,在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贡献检察力量,以检察为民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
(一)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坚持破难题、解新题,持续用力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坚决执行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定期检视机制,院领导带头开展反向审视,分析引发信访的原因,研究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同时将诉源治理纳入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人员考核,切实压实首办责任。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把检察建议作为促进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直接推进社会治理的作用。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受理各类申诉案件29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回复或者办理结果答复率100%,班子成员带头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82人。对有重大争议或者较大影响的案件,以检察听证方式常态化开展公开审查,对12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有效化解涉检矛盾纠纷。
(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实践,我院秉持“如我在诉”情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不断寻求小案办理“最优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将群众反应的热点、痛点作为检察办案的重点,在小案中传递司法温情,展现检察担当。对6起因邻里纠纷、偶发事件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通过家访,联合公安、社区,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推动了矛盾化解,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挖小案背后社会治理问题,能动司法,通过司法救助、制发检察建议等,为群众排忧解难,向4名因无法得到赔偿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1.2万元,彰显司法温度。
(三)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4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4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近年来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大多发生在宾馆、酒店状况,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份,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宾馆、酒店依法整治,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入住宾馆、酒店的监督、保护机制。会同教育行政等部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推动开展入职查询1875人次。推动法治副校长履职实质化,全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活动14场,举办捐赠活动2次,覆盖中小学生1500余名。
(四)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主动回应弱势和困难群体所急所盼,对农民工讨薪、残疾人维权等案件依法支持起诉51件。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依法惩治“老赖”,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40万余元。对因案陷入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加强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3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9万元,救助率同比上升11.22%,积极传递了党的温暖和司法温度。
四、强化监督深耕细作,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担当
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助推更高水平法治静乐建设。
(一)向优发力做好刑事检察监督。积极争取公安机关支持配合,共同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件,监督立案3件,监督撤案1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11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依法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件 ,对判决确有不当的依法提出抗诉。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5件,对财产刑执行不当提出纠正意见3件。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7次。积极加强与监委对接协作,依法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起诉4件4人,以高质量的办案服务保障反腐败工作大局。
(二)精准做实做强民事行政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秉持穿透式监督理念,认真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双重职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全部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办理刑行反向衔接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全部采纳。持续推进土地执法领域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针对行政机关非诉执行申请不予受理或者裁决等问题开展类案监督,实现了纠正违法与维护公益有机统一。
(三)扎实拓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把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能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用磋商和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梯次推动源头治理,全年立案70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磋商67件,其中安全生产领域立案9件,国有土地保护立案6件,国有财产保护2件,追回国有财产36694元。以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汾河水污染治理检察公益诉讼”活动,针对河道保护立案6件,督促有关部门清理河道垃圾1800余吨,助力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重大目标。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坚决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防范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以严管厚爱促担当尽责,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重任。
(一)发挥头雁作用,强化领导班子核心和引领功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讲党课、带头调研、带头学习等各项制度,切实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自觉接受干警监督。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要求。邀请派驻纪检联组、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和列席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5次,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次、节日督察2次、公车使用督察5次、纪律作风专项督察7次。持续抓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引导检察人员形成“逢问必录”的政治自觉,全年落实“三个规定”填报415人次,有“三个规定”事项填报的38件38人,其中院领导填报21件21人,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
(二)融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建设。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将党的全面领导、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清廉机关创建、“树立品牌、打造亮点”等活动,2023年被评为县级清廉机关示范单位、2023年度检察理论研究先进集体、2020-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2023年度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此外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型岗位练兵学习培训、竞赛等,特别是我院代表队在全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1名干警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大比拼知识竞赛三等奖,干警撰写的4篇文章被《山西检察》、《忻州检察》刊发,1个抗诉案例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刑事抗诉典型案例,1个司法救助案例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个课题被评为忻州市社科联优秀课题。
各位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发展和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依靠的是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监委和政法各单位的协作配合,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相比,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特色亮点和创新举措不多,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依托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社会突出问题还存在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仍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个别落后,如抗诉率、监督立案率等仍需进一步改进;四是检察人员普遍存在“知识恐慌”、“本领恐慌”,检察履职中,存在对业务流程掌握不够熟练,复杂疑难案件认定事实不够清楚、法律适用不够准确,以及理论调研文章撰写能力不足等问题。
2024年检察工作思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
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十五届八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本次会议决议,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努力为我县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更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深入开展酒驾醉驾问题综合治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大力推进公开听证,深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化用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司法救助+”精准救助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为涉案困难群众解决最关心的实际问题。
(三)更高标准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制定完善企业合规工作细则、涉企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合规办案机制。持续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照亮青少年青春路,继续做实法治进校园、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更实举措强化法律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加大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力度。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护航民生民利。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加强内外协作配合,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诉求,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案件,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五)更多路径强化检察文化建设。以推进“两房”建设为契机,立足于检察实践,以服务检察工作,推进检察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高起点谋划,精心定位,周密部署,持续加强以检察物质文化、检察制度文化、检察行为文化、检察精神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文化建设。
(六)更严要求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畅通常态化交流轮岗渠道,加大典型培树力度,落实分层分类分岗按需施教原则,深入开展实践练兵,不断增强队伍专业本领。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狠抓“三个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锻造静乐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