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3月6日在静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中央《意见》),严格执行党中央、高检院、省市院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始终坚持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中厚植忠诚本色。
1、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制定请示报告工作实施细则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检察工作重大事项、重点案件、重要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工作、破解难题。不断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更好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2、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精心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的意识,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3、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干警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强化宣传引导,在检察内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开辟专栏,组织干警谈心得、谈体会、谈落实,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髓,确保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2022年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7次、专题研讨3次、主题党课5次。
二、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紧扣县委中心工作,按照全面夯实基础、全面优化提升、全面奋勇争先的主线,着眼服务好、保障好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建设贡献更强检察力量、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坚持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中积极履职尽责。
1、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针对疫情严峻形势迅速作出应对措施,依规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派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第一时间驰援战疫一线,下沉至小区卡口、核酸检测点等重难点区域,参与值守筛查、查验“两码”、维护秩序、文明劝导等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检察初心使命、书写责任担当。2022年累计派出干警执勤值守700余人次。
2、精准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用实际行动为静乐乡村振兴事业蓝图增添了一抹靓丽的“检察蓝”。聚焦乡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通过办案监督、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手段,形成对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立体化保护,同时投入3万余元支持驻村工作队开展相关工作,努力为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3、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承担起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责任,积极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中贡献检察力量。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稳慎探索合规制度在重大复杂案件和涉企案件中的适用。2022年度共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次,提供法律咨询37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
4、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期待。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格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真正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22年共办理信访案件3件3人。积极发挥发挥“头雁”效应,切实纾民忧、解矛盾,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全年接访群众45人次。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9件,帮助农民工讨薪300余万元。大力开展司法救助,解决信访群众燃眉之急。2022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17人,共发放救助金7.3万元,司法救助率27.42%,相关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并在全市推广。
5、悉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2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帮教2次。积极践行“一号检察建议”,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辞退有前科劣迹从业人员。2022年,我院依法督促县教育科技局履行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选入山西省检察机关“携手落实‘两法’ 共护祖国未来”十大典型案例。不断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官说法、法治课堂等在全县中小学实现法治教育全覆盖。2022年共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5场,捐赠活动5次,覆盖中小学生2500余名。我院作为静乐争创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工作示范点接受了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评估验收组的检查验收,相关工作受到验收组组长及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认可。
三、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助推更高水平平安静乐建设。
以抓好“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依法能动履职,助推国家安全领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院党组把平安建设纳入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检察长自觉履行“第一责任”,定期研究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维护稳定、社会治理等工作,不断加强队伍素质建设,提升办案实战能力,为政治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2022年共审查批准逮捕31件3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1件75人。不断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协助配合,切实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2022年共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认真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推动发展环境持续向好,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保障静乐经济发展大动脉。制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措施11条,出台、修订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13份。
2、以维护政治安全为根本,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全方位拱卫国家安全,不断优化完善维护国家安全检察办案机制,推动检察“小窗口”融入国家治理“大格局”,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不断优化办案理念,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消弭对抗、思想转化、法治教育、减少对立面贯穿案件办理始终。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87.21%,认罪认罚上诉率1.3%。
四、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对各类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深入学习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大格局,切实提升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质效,加强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协同配合,形成优势互补,破解案源困境,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深,真正发挥法律监督机关的应有作用。不断创新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法律监督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探索建立监督制约新机制。完善了检察官权责清单、刑事错案责任追究等实施细则11项,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数量底线和质量要求,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加凸显。强化了检察委员会、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把关责任,案件管理、检察官联席会、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持续细化,内部监督更加有力。不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2、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新质效。2022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35件43人,不捕6件6人,不捕率13.33%;不诉10件11人,不诉率12.79%;监督立案1件,监督撤案1件,发出侦查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审判活动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全部被采纳并整改。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抓手,不断降低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53.4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92.11%,确定型量刑建议采纳率95.71%。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率90.91%,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15次。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档案及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开展日常检察监督,2022年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
2022年共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全部被采纳并及时回复,审结回复率100%。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办理行政违法监督案件5件,向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件,全部被采纳并回复。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专项活动,努力提升公益诉讼实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五项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为抓手,由检察长、分管领导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22年共办理国财国土领域案件4件,督促税务部门收缴税款1.2万余元。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制度优势,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检察模式,督促恢复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水源地。2022年共办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领域案件45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固体废物、水体污染垃圾200余立方;办理食品药品类案件2件;办理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领域案件9件,督促县水利局对影响河道、污染水体的建筑物、垃圾等进行了拆除和清理。2022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65条,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5件。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断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1、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把培育政治文化作为深化理论武装的创新举措,建立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政治理论学习体系,探寻、践行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根本思路、重要方法和具体路径。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交流轮训,定期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网络培训、专题讲座,以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2、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院党组把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强化政治建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规范束检,督促干警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干警出勤率、学习培训情况等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着力打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不断强化制度约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特别是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外和节假日监督,形成主动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歪风邪气侵袭的防护网、保护罩,管住干警的社交圈、娱乐圈和生活圈,切实将外部制度约束转化为干警行动自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纪律、工作成果等内容为重点,定期进行通报,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式的考核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持“逢问必录”,2022年不存在“零报告”月份。
3、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管理,坚持党建引领业务、业务融入党建,将清廉创建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积极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司法办案一线延伸,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司法办案中做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不断夯实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措施,持续改进党建工作方法,健全完善年度学习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讲台等活动,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机制20余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六、始终坚持阳光检察的工作理念,在全面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力。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强化依法能动履职理念,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2022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法律监督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题汇报。
2、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利用“检察开放日”、听证会、重大工作会议等,邀请政协委员进院指导、监督和座谈,共邀请和走访代表委员20余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2022年召开公开听证会8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6件。
3、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编发检察信息213期,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4篇。重点加强案件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条,公布法律文书37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务实创新、接续奋斗,多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不捕率、不诉率较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够,对大部分案件仍然受固有观念影响,不敢不捕,办案人员重视证据条件,相对忽视刑罚条件和社会危险性条件,逮捕之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未发挥应有作用;二是民事检察办案中拘泥于就案办案,缺少研究总结,缺乏精品案例、典型案例;三是行政检察工作在办案理念、办案方式、办案重点上仍然缺少思路,行政检察“有职能、无业务、无案件”问题仍然凸显;四是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虽然逐年都有所增加,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然很较大差距,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普遍不高;五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仍处于探索阶段,检察官断档的问题日益凸显,检察干警的现代化办案能力仍滞后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持续努力改进。
2023年检察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开启了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章部署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第一次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国家安全、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凸显了这三个工作领域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及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检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3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和本次会议决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静乐篇章中履职尽责。
一、聚焦能动司法,以更高的检察自觉,践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监督力度,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研判、重点部位的治安整治、重点人群的监督管控等工作,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各个诉讼环节的监督力度,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继续保持“零容忍”态度和压倒性态势,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监管场所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履职不力、违规违法等情形,力争实现“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效果,切实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严格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稳步拓宽公益诉讼领域,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助力推进平安静乐、法治静乐建设。
二、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有力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增强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更加丰富、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持续抓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履职中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以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深化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强化检察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产品”质量,积极投入数字化时代,增强数字检察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推进检察监督理念变革,把大数据深度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三、推动检察队伍高质量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务实举措,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一体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全面高质量发展,完善检察官入额遴选和员额退出机制及其配套制度。健全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探索更加符合静乐实际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全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切实抓好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各位代表,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征程上,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将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团结奋斗,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以无悔的忠诚担当、有力的履职尽责,不断开创静乐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静乐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