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4月4日在静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边小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以改革为发展新动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聚焦主业,延伸职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大局,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砥砺奋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
一、始终坚持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全县发展大局更加有力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投身平安静乐建设,认真履行批捕、公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类犯罪,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公安提请逮捕案件50件6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9件62人。受理公安、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5件84人(其中,县监委移送1件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8件88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减少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对5件5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件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5件28人,并与县司法局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定纷止争、化解矛盾,通过检调对接对3起案件进行了调解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特殊保护,以“未成年人关护帮教基地”为载体,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宣讲5次,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专人专办“捕、诉、监、防”一体化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妥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协同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履职办案中发现相关单位管理漏洞,针对性发出检察建议15条,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社会防范体系。
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履行法律赋
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围绕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自2017年7月份至年底,我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2017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祁某、贾某驾驶河北省正定县全通运输有限公司一辆载有粗苯的危化品运输车,途经忻黑线鹅城镇窑会村路段发生侧翻,致使车载粗苯泄露,造成环境损害数额达440余万元。经审查我院认为,该粗苯泄露事件严重破坏了我县自然生态环境,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符合环境损害公益诉讼基本特征。在省、市检察院的指导下,经过大量的前期调查取证,并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备案,依法追究祁某、贾某刑事责任的同时,我院对二被告及河北省正定县全通运输有限公司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县法院已经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山西省首例重大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市办理的唯一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肯定,被山西《检察周刊》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报道,案件信息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微信公众号刊登。
积极助推脱贫攻坚。紧紧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多次专题研究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的具体措施。把发生在贫困地区,损害贫困群众自身利益,扰乱贫困地区社会治安及稳定的刑事犯罪案件,特别是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快诉严厉打击。认真落实县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我院包村帮扶主体责任。多次组织干警深入包扶村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干警为36户贫困户捐款9000余元,义务植树200余株,美化村容村貌;为村委捐赠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购置过冬煤炭,改善办公条件。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力量,有针对性开展各项驻村帮扶措施,如期实现了包扶村12户42人2017年度摘帽脱贫任务。选派一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检察干警挂职乡镇副书记,贡献才智、献计出力。
二、始终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检察监督职能全面加强
加强诉讼活动监督。依托派驻公安机关侦查监督检察室,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及时监督、动态监督、全程监督工作,参与案件讨论8次,提出引导取证意见30余条,有效提高了案件审捕质量。强化立案监督,积极回应人民关切,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监督立案后已判决2人,发纠违通知书10份。提出刑事抗诉2件3人,向县法院提出量刑建议72件,法院采纳68件,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8件,彰显了诉讼监督工作成效。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职务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金融犯罪罪犯“三类人员”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监督重点,全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共监督纠正违法48件,提请羁押必要性审查1件1人,与羁押人员谈话53次,确保监管场所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等情形,监督成效明显。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年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案件48件,对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9件。积极开展“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专项监督活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农民工讨薪7万元;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控诉案件1件,经审查依法作出不予支持决定,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始终坚持把改革作为工作的力量源泉,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顺利完成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部门7名干警的转隶工作,设施装备以及相关案件线索均依规有序顺利移送,如期完成县监察委员会挂牌及机关人员搬迁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与监察委员会案件办理工作衔接机制,已受理并依法提起公诉由监察委员会移送的1起职务犯罪案件。
稳妥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改革任务。根据省市关于首批检察官遴选工作的安排部署,顺利完成首批11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制定出台了《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将现有的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按照省院、省编办下发的《关于县级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本着精简、务实、效能的原则,从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为目标,将我院原有的10个内设机构整合为综合保障部、刑事检察部,业务管理监督部、民事行政检察部四个部门;通过过渡、招录考试方式录用4名聘用制书记员,顺利有序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办案团队组建,新办案机制运行,人员编制上报审核和上划工作,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兑现等各项改革任务,司法体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人员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办案机制更加规范严谨,带动和促进了全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始终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及社会监督。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的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两次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评议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参与检察工作,更加有效地监督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始终符合民情、反映民意、保障民生、维护民利。
全面打造“阳光检察”。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专家研讨、网上预约阅卷工作,主动公开公诉、不批捕、不起诉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全年网上公开案件程序信息112条,法律文书83份。利用“两微一端”信息平台及时传播检察好声音,宣传检察正能量,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更新和发布信息105期。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的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积极主动汇报县委,及时出台了《静乐县“阳光百姓工程”实施意见》、《静乐县“阳光百姓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及《静乐县“阳光百姓工程”考核办法(试行)》三个规范性文件。组织34个涉农单位报备员进行了两场培训讲座,规范涉农资金系统报备工作。全县纳入监督平台涉农报备资金达1.54亿余元,初步实现了我县涉农惠民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
坚持规范从检。以扎实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我院对查找出的司法理念、司法行为、制度建设、作风纪律等四个方面20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完善规范办案流程、法律文书制作、案卡填录、案卷装订等各项工作制度。制定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初步构建起责、权、利相统一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我院检察人员司法办案活动进一步规范。
五、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检察队伍建设更加过硬。
坚持政治建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了“心有党中央、紧跟核心走”学习交流会,持续狠抓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专题研讨,检察官宣誓等方式,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永葆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坚持业务立检。认真落实每周二、四学习制度,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开展的各类培训40余人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文书评比、业务考试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检察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坚持文化育检。以文化育检促进文明建院,在完善文化设施的基础上,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在县检察内网上开辟了文明创建专栏,组织开展“促融合、迎七一”拔河比赛,丰富了“一墙、一廊、一室”廉政文化内容。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干警到高君宇纪念馆、百团大战旧址参观学习,回顾革命历史,缅怀革命先烈,接受红色教育。习总书记视察山西后组织干警到岢岚县宋家沟移民新村参观学习,实地体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感受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变化,激发了全院干警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热情。我院2017年度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坚持从严治检。充分发挥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聚焦六大纪律,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规定。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守规矩、时刻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保持新时代检察官应有的道德素养和职业良知,全年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县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对检察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我们主动作为不够,观念相对滞后,延伸职能不足;二是服务保障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机制还需不断完善,5名员额检察官转隶到县监察委,我院一线办案力量严重不足,急需补充遴选;四是检察业务工作在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方面还需不断探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部署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律监督为核心,以现代科技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奋力开创新时代静乐检察事业新局面,为静乐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始终坚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担当检察机关新使命。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做好成果转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二是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展现检察机关新作为。毫不动摇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严惩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和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有效维护人民群众人身权和财产权。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为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彰显检察机关新理念。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创新监督模式,转变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相对刚性的监督手段,又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着力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
四是进一步增强担当意识,扎实推进检察环节各项重大改革,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提前介入或提前了解案情工作机制,确保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探索建立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机制,确保案件移交和办理工作顺畅高效。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立健全权责统一的司法机制。加快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健全员额退出、增补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司法绩效考核制度,健全与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保障制度,积极推动配套政策尽快落实到位。
五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树立检察机关新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践行和弘扬省院杨景海检察长提出的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舍我其谁、知难而进的担当精神;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全面从严治检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始终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静乐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扎实履职,求实奋进,奋力开创我县检察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