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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检动态
    青春有担当 强检有力量——共青团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
    时间:2023-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检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助力静乐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在院党组的大力支持及上级团组织的精心指导下,6月2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共青团静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次团员大会,并选举共青团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支部第一届委员会委员。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主持,共青团静乐县委副书记闫东到场指导,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跃德宣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慧雯宣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相关规定,大会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共青团静乐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委员会委员、团支部书记,标志着静乐人民检察院机关团支部正式成立。

    全体团员面向团旗举行了宣誓,新当选的第一届团支部书记郝晓宇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带领第一届团支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带领静乐检察团员青年为静乐检察事业做出新作为、为服务大局作出新贡献。

    共青团静乐县委副书记闫东同志对我院团支部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寄语团支部和团员青年干警三点希望:一是希望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加强思想的领导,带领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二是希望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三是希望切实提高共青团的工作水平,创佳绩,为新时代静乐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蓬勃青春力量。

    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同志强调全体团员青年干警,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寄予的厚望嘱托。“未来属于青年,希望寄予青年。”并就院团支部的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强化政治建设,坚守理想信念。希望院团支部要树立鲜明的政治导向,把团建工作与院里的党建工作相融合,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持续加强党史、团史学习,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

    二是要以组织强团,谱写检察新篇章。院团支部要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科学谋划,明确共青团工作的定位和布局,带领团员青年干警立足静乐检察发展大局,自觉肩负时代重任,立足岗位,苦练本领,以新时代青年的特有朝气使院团建工作的发展站上新起点,迈上新台阶。

    三是要廉洁自律,树立良好检察形象。在座青年团员要严格遵守“三个规定”、“十个严禁”,展现静乐检察青年的朝气、骨气和勇气,用实际行动为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争光添彩,在推进静乐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中书写青春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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