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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检动态
    借“外脑”智慧,开启检察办案新模式——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批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时间:2023-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不断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2月9日上午,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来自静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静乐县税务局、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静乐县支行等行政机关的11名专业人员被聘为静乐县人民检察院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以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参加了此次聘任仪式。

    会上,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伟宣读了《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李永军等11名同志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党组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李俊青宣读了静乐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向受聘的11名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并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增强专业化办案能力的重要部署,对推进法治静乐、平安静乐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经验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权威、有力的支持,助推检察工作破除专业知识壁垒,促进检察办案不断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三是深化协作配合,汇聚履职合力。当好检察机关的“联络员”和“宣传员”,主动监督检察工作、宣传检察工作,帮助检察机关传递正能量,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不断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深化交流、强化合作,汇聚履职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四是强化法治思维,严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遵守检察工作制度,加强对办案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彰显公平正义。

    中国人民银行静乐县支行国库核算股股长朱效堂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受聘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下一步将尽快熟悉检察机关的办案理念、办案模式,立足行业职能,不负重托,发挥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优势,积极协助检察官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的案件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协作配合机制。

    下一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将以落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为契机,与行政机关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好用好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才库,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同时也将合理安排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任务,优化工作方法,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在实践探索中细化工作规程,建立畅通高效、切合实际的运行机制,将高效务实的合作转化成新时代检察机关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生动实践,共同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静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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