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1月31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南河滩广场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通过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为群众答疑解惑,重点向过往群众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防止校园欺凌拒绝校园暴力等相关法律知识。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册,现场提供法律咨询40多人次。
此次宣传活动,让群众在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内容的同时,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必要性,增强了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让孩子们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让更多的社会人士能够关心、关注和支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共同助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家庭、学校、司法”三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让每个孩子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