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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检动态
    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
    时间:2022-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4月21日上午静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首届听证员聘任仪式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参加会议并向受聘听证员颁发了聘书20名不同行业的代表成为静乐县人民检察院首届检察听证员。

        党组成员及部门副职以上干警参加了聘任仪式。聘任仪式由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王伟主持。
    聘任仪式上,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宣读了《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听证员聘任决定。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向首届受聘的检察听证员表示祝贺,对他们积极参与检察听证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加强检察机关与听证员协作配合,切实保障检察听证工作提质增效,共同推进检察听证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秉持公正立场,当好“守门员”。检察听证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发表意见一定要客观公正,秉持公心,从自己作为公民、行业代表、中立第三方角度去看待问题、发表意见。检察机关要探索公开听证案件类型多样化,坚持“宜公开、尽公开”原则,保障公开听证覆盖各类案件,增强公开听证的实效性。
        二要主动依法履职,当好“监督员”。检察听证员要肩负起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责,运用各自领域的专业知识,不护短、不迁就,敢于、善于提出监督评议意见,更好提升检察人员办案能力和水平,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推进静乐检察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三要坚持人民立场,当好“服务员”。检察听证员要坚持人民立场,通过亲身参与检察办案,促进案件公正合理处理。检察机关要提升听证专业化水平,认真听取并落实参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公开听证有效缓解涉法涉诉纠纷,让人民群众更加真实、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每一个案件的公平正义。
        四要秉持实事求是,当好“宣传员”。检察听证员要主动学习与检察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案件承办人要做到敢为、愿为、善为、有为,树立听证意识,培养为民情怀,夯实法律功底,增强检察智慧,院领导要带头组织听证,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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