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伟传达了《山西省检察人员正风肃纪行为禁令(试行)》。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联组赵月鹏同志宣读了《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明确上下班纪律的规定》。
李冰检察长作总结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严明各项工作纪律。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院干警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上下班工作纪律,实现全方位自我约束监督,在全院形成纪律严明、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的政治生态。
二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日常,经常抓,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各项规定,常态化开展廉政谈心谈话,不断增强干警对“四风”和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免疫力。
三要巩固教育整顿成果。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环节和“三重一大”事项,不断完善修订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务接待、出差报销、财务工作的管理,确保检务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