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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检动态
    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周东曙检察长深入静乐县院调研督导工作
    时间:2021-09-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9月15日下午,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等一行四人,深入静乐县检察院调研督导工作,静乐县院班子成员参加调研督导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静乐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检察业务开展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和“两房”建设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汇报,静乐县院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分别作了汇报。

      

        听取汇报后,周东曙检察长对静乐县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三个方面对静乐县院及全市检察机关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回顾总结《忻州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院工作指导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强化市院对基层院的指导力度。市院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院制度,常态化开展基层调研检查,紧盯基层院建设目标和任务,深入查找短板弱项、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贯彻落实,帮助排忧解难,有效凝聚了加强基层院建设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静乐县院的发展历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市院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院的工作力度,扎实引导基层院集中精力抓突破,实现各自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努力推动忻州检察工作实现阶段性进步、跨越式发展。
        二是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扬“功成不必有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精神。静乐县院班子的工作汇报客观实在,讲了成绩也摆了问题。在工作中,就是要充分发扬“功成不必有我”和“功成必定有我”这两种精神,明确工作抓手,抓住主要矛盾,咬定青山不放松,推动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牢记初心使命,全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一要克服松劲麻痹情绪,切实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成果化、制度化、常态化;二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三要强化检察政治属性,持续将党史学习教育引向深入;四要客观分析研判情况,着力提升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五要始终铭记为民属性,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检察队伍。
    调研期间,周东曙检察长与静乐县委书记王昕,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笔计,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建平进行了工作交流。
    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王金亮、市检察院政治部宣教科科长程玉光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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