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下午,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冰应邀列席静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代表检察机关对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会议由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建文主持。
会上,李冰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的案情汇报和审委会委员发表的意见后,就犯罪事实、证据采信、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问题发表列席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了检察意见,在认真讨论和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表决。

李冰检察长

吕建文院长
李冰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共同研讨重大案件,构建检法学习交流和沟通平台,凝聚司法合力,促进司法公正,使所办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能够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希望检法两家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建立积极的互动关系,凝聚司法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静乐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的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议题列席,有效推动四大检察业务的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同时,“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工作,目前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3次,进一步统一了司法标准和尺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宪法和法律权威,有效促进了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