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全国检察机关要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推动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针对人民群众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处置涉案款物等违规司法现象仍然反映强烈,司法公信力不高等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最高检于今年上半年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巡视整改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督导检查组由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相关厅局负责人带队,实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全覆盖。这次督导检查坚持“扎实、深入、全面”的总体要求,聚焦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督查八个方面的具体内容。督导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督导组深入研究专题报告,对如何进一步实现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进行了有益思考,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内容摘要刊发。
综合施策 构建规范司法新常态
侦查监督厅
北京、甘肃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切实措施,有序推进,扎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继续按照最高检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推动形成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新常态。一是持续加强规范司法理念、能力、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司法基础工作水平。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执纪问责,形成规范司法常态化机制。建立重要制度落实情况台账制度,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坚决纠正规避执行、选择执行、变通执行等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三是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管控,落实工作通报制度,着力加强对立案、逮捕、搜查、扣押、冻结、变更强制措施等重点司法环节的监督力度。认真抓好案件评查,扩大评查范围,创新评查方式,提升评查效果。四是将规范司法行为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结合起来,解决影响检察权规范运行的深层次问题。找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发力点,防止过去常犯的错误卷土重来,下定决心通过长期努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症痼疾。五是坚持规范司法与强化法律监督相结合,扩大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细化办案程序,严密办案流程,严格监督标准,规范监督程序。
坚持不懈提升规范司法水平
公诉厅
河北、天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提出“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总体工作布局,强调进一步强化科学管理、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思路创新、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规范司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必须按照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最高检部署要求,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务求实效。一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人员思想观念的转变,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夯实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二要坚持不懈地聚焦易发多发违法违规的环节,找准问题,突出重点,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坚持不懈地提升检察人员的素质,打造一支既富有人文情怀,又具有职业素养、职业精神和专业技能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四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通过改革促进司法规范化。五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考核、奖罚机制,建立检察官司法档案,把司法行为是否规范与进出员额挂钩,通过建章立制和狠抓落实,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
多措并举 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反贪总局一局
湖北、广东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推进规范司法,取得可喜成效。下一步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一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开展检察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确保今年检察工作“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保改革、保办案、保安全”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驰而不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检“八项禁令”等制度规定的执行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三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推进检察改革紧密结合,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克服等待观望思想,以强烈的使命感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四是要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总结前段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并完善制度方面的遗漏和缺失,发挥制度的基础性、长效性、建设性作用。同时,创新司法管理办法,深入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不断推动规范司法行为持续化、常态化、长效化。
找准工作着力点 保持常态不放松
反贪总局二局
山西、宁夏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剖析整改,注重建章立制,整治成效明显。规范司法行为艰巨复杂,必须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一是持续深化对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长效化的认识。认真领会和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关于“规范司法行为永远在路上”的指示精神,防止懈怠心理和厌烦情绪。克服专项整治活动是单纯业务部门工作的思想倾向,在突出对业务部门司法办案活动监督的同时,强化对非业务部门的监督。二是着力强化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要深入查纠问题,将查纠问题是否彻底作为衡量专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要重视发挥制度的作用,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落实,充分释放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持久效力。要经常开展“回头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克服专项整治工作“一阵风”思想,杜绝不规范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以改革为导向推进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围绕检察官岗位素能标准和各部门权力风险清单,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和跟踪监督,有针对性地细化查错纠错标准,使专项工作真正做到“见人见事见案件见效果”。要不断查找和发现可能出现司法不规范行为的领域和环节,进一步拓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提高站位 瞄准问题 强化要求
反贪总局三局
湖南、河南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强化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揭短亮丑;坚持立行立改,构建长效机制,取得了突出成效。下一步工作中,一要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增强行动自觉。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摒弃轻视思想、敷衍态度和习以为常情绪,继续强化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越是压力大任务重,越是面临职能转隶,越要坚持严格规范司法,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抓准阶段性特征,解决突出问题。今年应突出抓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同步录音录像等重点环节,特别要强化办案安全风险防范,坚持职务犯罪侦防工作“稳中求进”总基调,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坚决防止发生严重不规范问题。三要聚焦基层办案人员,将整改压力传导至基层。要将规范司法整治工作做细做全做实,做到最基层,切实让规范司法进入每个检察人员的内心,转化为实际的行动。四要强化队伍建设,在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中规范司法。要与基层院建设相结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院建设的重点;要与推进检务公开相结合,以公开促规范;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加大从严治检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