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31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今年10月16日的下午7时左右,驾驶一辆半挂车在忻黑线静乐段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经静乐县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静乐县院侦监科受理该案经审查发现,李某系受雇于经某,且经某在明知李某驾驶证准驾车型与实际驾驶车辆不符的情况下,仍然让李某驾驶,最终导致交通肇事,经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亦应被提请审查批捕。为此,静乐县院侦监科向公安侦查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侦查机关采纳建议,将经某抓获归案,并于11月14提请本院批准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