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研究部署了2022年我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事项。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顺利发展,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这不仅充分反映了我们党对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一个新的境界,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李冰检察长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舆情信息的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针对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超前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
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展示好新形象。要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互动平台,积极开展多形式、有吸引力的宣传教育活动。相关责任人对网上发布内容要严格把关,定期检查,发现涉检负面信息要及时应对,科学处理,严密防范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舆论斗争,塑造新风正气,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讲述好静乐检察故事、传播好静乐检察声音、展示好静乐检察形象。